01/
運送及其他說明
寄送時間:
下單並付款完成後,約 7~14 個工作天(不含週末及例假日)內出貨。
送貨方式:
透過宅配送達。除網頁另有特別標示外,均為常溫配送。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Email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且全額退款。
送貨範圍:
限台灣本島與離島地區註,部分離島地區包括連江馬祖、綠島、蘭嶼、琉球鄉…等貨件,將送至到岸船公司碼頭,需請收貨人自行至碼頭取貨。注意!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
運費說明:
目前優惠是不限金額免運費哦!(紙本發票將在七日鑑賞期後寄發)
02/
商品退貨需知
樂飛商城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請留意,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屬於易於腐敗之商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如果您所購買的是影音商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如果您所購買的是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一經您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若您需辦理退貨,請利用顧客中心「查訂單」或「退訂/退款查詢」的「退訂/退貨」功能填寫申請,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以E-mail回覆通知您,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確認商品後,其退貨之運費將會一併合在退款款項給您。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
提醒您,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本公司收到您所提出的申請後,若經確認無誤,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返還您已支付之對價(含信用卡交易),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mail通知函給您。
03/
發票說明
Q: 商品收到了,發票怎麼沒一起附上?
A: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完成交易後,若您並非勾選「統編(公司戶)發票」,將不主動寄送紙本發票。
每逢單月26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將進行發票對獎作業(已索取紙本、已捐贈及已作廢發票除外),製作中獎清冊後交付3GUN,將於開獎翌日起10日內,以掛號寄送中獎發票。
相關規定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
注意事項:
※『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若遺失恕不補發。
※ 訂單成立後請恕無法異動發票格式,還請於成立訂單時確認是否開立『 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 』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若未於訂單內勾選,一律將優先以電子發票為主,還請見諒。
※ 如您已辦理退換貨及訂單金額變動,本發票將作廢。
Q: 二聯式發票若仍想要紙本發票,收到商品後如何申請?
A:
因消費資訊及發票資料已全數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故「二聯式電子發票」僅依財政部交付之每期統一發票中獎通知之紙本領取名單,開放紙本申請。
貼心提醒:
※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若遺失恕不補發。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發票正本。
※有任何兌獎疑義,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常見問答服務項目查詢,或撥打電子發票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
Q: 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但是統編有錯或漏開怎麼辦?
A:
請於發票開立後的隔月4號前(送達時間),將原來的公司戶證明聯掛號寄回(請內附回郵信封)並附上姓名、電話、訂單編號、收件地址、正確的抬頭與統編。
收到後帳務人員將重新開立後寄回至您於訂單上所填寫之地址。
若發票開立後時間已超過隔月4號,恕無法重新協助開立。
04/
客戶服務窗口及電話
樂飛商城客服
電 話:02-2767-9477
客服信箱:service@lifi.com.tw
營業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降路一段155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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